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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可备案

来源:本站   发布时间:2020/12/07  



商标许可备案

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,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。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、被许可人、许可期限、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。注册商标使用再许可备案、许可人/被许可人变更其名称、提前终止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、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,可以向商标局办理相应手续。再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被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其注册商标。

服务流程&周期
商标许可备案约6-10个月完成(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审核时间为准)。

1、免费咨询——免费咨询并提交办理申请
2、顾问撰写申请书——专业知识产权顾问撰写申请书
3、上报商标局——整合全部材料递交商标评审委员会
4、受理通知书——跟进商标局受理进度,实时通知
5、核准办理——商标局核准办理

申请所需资料
--申请书(高科创投代准备)
--委托书(高科创投代准备)
--主体资格证明(身份证复印件或执照等)
--商标注册证复印件

常见问题
Q:商标许可备案有什么好处?
A:满足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实现双赢的需求:许可方拥有更多商标使用证据、预防商标被侵权;被许可方借助该商标打开市场,增加收益。

Q:同时办理几件商标许可备案可以只签订一份合同吗?
A:不可以。每一件商标应签定一份许可合同。

Q:商标许可备案要注意什么?
A: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备案;超过有效期限及核准注册的商品,不予备案。许可合同中必备条款:许可使用的商标、注册号、商品范围、年限及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。对被许可人的商品质量接受许可人监督,在使用许可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条款。

Q:办理成功后,会下发新的商标注册证吗?
A:续展或宽展申请不下发受理通知书,下发的是《核准续展注册证明》,上面会写明续展后的商标权有效的起始日和终止日。注意原商标注册证也要妥善保管,以便和续展证明一起使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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